這個章節一開始,傑瑞米.邊沁所提到的功利主義,我乍看之下,覺得他講的就是多數決,投票。但是在看了書裡所提到的案例之後,對其泯滅人性的情形,深感恐懼。捫心自問,如我是我自己在船難中,毫無疑問的我都不想當吃人或是被吃的角色,但是在緊急的狀態下,就應該有緊急的應變措施,那個年輕人被內定真的是很不應該的一件事情,如果真的是用抽籤的,我倒覺得沒什麼太大的不公平處。但是其他人生還之後,都應該接受司法的譴責,以安慰那名年輕人的在天之靈。
我一開始,會把功利主義,跟多數決畫上等號,所以我一開始倒是覺得這感覺上沒什麼大問題,後來,在看了書裡所提到的案例,我才發現我早已走進了一大誤區,也終於體會到了功利主義的恐怖之處。原來功利主義,和多數決的差異,在於功利主義是只有「少數人」擁有決定的權利,而並非所有人都有決定的權利,雖然其核心理念「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」還是一樣的。但是只要功利主義,被誤用在一些不適當的地方,如書裡所提到的爆炸的油箱、牛津女生夜渡資(這兩個最令我印象深刻),就會造成社會大眾的不愉快。
在書裡提到的爆炸的油箱,他居然把人命和車子的成本做比較,雖然說這個觀點並非毫無理論可循,但是,居然如此的看輕人命的價值,才會導致群起公憤。看完這個例子,我不由自主的想,如果說他為了把車子的安全問題弄得更好,相信車子的賣價也會提高,這樣買的人就會變少;但是以另一個方面想,雖然說因為成本考量,所以沒有辦法把車子弄得更安全,可是買的人會比較多,賠償金也會需要比較多。老實說遇到這種兩難的情境,真的是不好決定,如果當初那個公司為了做出這個決定,而真的有弄出這麼一張評估表的話,這個東西真的該被判定為商業機密,因為這個真的是泯滅人性,人都不會希望自己變成最衰的那個人。
牛津女生夜渡資,一夜50便士,其實這真的還蠻好笑的,在這件事情上,錯用了功利主義,完全沒有考慮到人,以至於整件事情,淪為笑柄。
在這一章的後面,提到了約漢.彌爾,他為了挽救功利主義,提出了一些改進之處。其中,我覺得「只要不妨礙到他人,人人皆有為所欲為的自由」這句話真的非常有道理,我也非常認同。功利主義真的不該被誤用,人類沒有了人性,還能被稱作人類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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